超值回报10% 集美7月份酬宾细则

发表日期:2008年07月01日

时间:2008年6月30日起

赠奖:超值回报10%

活动期间,凡在集美购物的顾客,均按照消费金额的10% 到集美家饰中心(大红门集美五号厅三层、定慧桥集美办公楼一层、集美家居廊坊店三层集美家饰中心)根据相应积分自选商品。如果积分不够,而顾客又想领取奖品的,可以在补齐相等金额的现金后,再领取奖品。对积分超出部分,不退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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