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利豪杯”中国首届沙发设计奖大赛细则
一、2008“利豪杯”中国首届沙发设计奖大赛
主题: “舒适艺术典范”
二、举办时间: 2008年3月17日至2008年9月13日
三、举办地点: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利豪馆E2B10
四、参加对象与条件
国内外的设计机构、院校、个人以及企业,均可以个人或者设计团队的方式报名参赛。参赛作品以个人为单位(如有两人以上合作,必须清楚列明)。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独创的作品,设计方案以实物或模型的方式参展。本届大赛将特邀国内外知名的设计师、设计机构参加。
五、参赛设计作品范围: 民用沙发、办公沙发。
六、参赛作品要求
1、设计图纸:每个设计方案均以效果图、三视图、200字以内设计说明的方式进行提交,并排版于1张420mmX594mm(A2)竖向版面内。版面内除标注设计名称外,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与作者相关的其它信息。
2、参赛报名表:参赛者须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请通过http://www.cnfa.com.cn或http://www.dolcn.com网址下载)。
每一个设计方案须填写一张参赛报名表。参赛报名表中使用的设计名称须与提交的设计图纸上名称一致。
七、参赛申请
1、作品参赛以个人为单位。大专院校可以班级名义,设计公司和企业可以以单位名义将参赛报名表统一邮寄到主办方指定地址,但个人必须详细填写参赛报名表。参赛作品效果图连同申请书,寄到指定地址。
2、填写参赛报名表的注意事项:
A、“姓名”参赛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以免获奖时因姓名不符无法领奖。
B、“个人联系方式”由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与参赛者的联络均以电讯为主,故要求所有参赛者留下在任何时候可以联系到本人的电话、手机或常用E-mail及通信地址、邮编。(此项特别重要)
八、作品提交的有关规定
A、要求(请在邮寄作品前详细参考以下要求):
1、提交参赛作品请使用平面彩色设计效果图。因要求所有参赛作品的规格统一方便装裱,故本次大赛参赛作品的大小尺寸要求一律按照420mmX594mm(A2)的规格文件JPEG格式。提交作品必须有三视图及尺寸。
2、请在参赛报名表内填写简要的设计说明(在作品正面填写有关设计意念、功能、尺寸、材质及制造工艺等方面的说明)。精简为主,不超过300字。
3、为公正评奖,请将参赛报名表贴于所提交的上述设计效果图的背面。
4、提交的参赛作品请妥善保护,以免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皱折。
5、由学校以班级的名义统一邮寄的参赛作品,请按班别列明清单以防遗漏。清单内容包括:参赛者姓名、参赛作品名称、参赛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特别重要)、邮政编码、E-mail。
B、禁止(违反此项规定将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1、禁止作品规格大于或小于420mmX594mm(A2)。
2、版面不是竖向;
3、禁止在参赛作品的正面书写姓名。
九、作品提交的方式、时间
1、邮寄提交:将参赛的设计方案版面和参赛报名表的电子版,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往“2008‘利豪杯’中国首届沙发设计大奖赛”组委会办公室收。
2、应征截止日:2008年8月10日前(以邮戳上的时间为准)
十、奖项设置 (院校组和专业组各50%)
金 奖(2名): 30000元+奖杯+证书 (由所有评委亲笔签名)
银 奖(4名): 20000元+奖杯+证书 (由所有评委亲笔签名)
铜 奖(6名): 10000元+奖杯+证书 (由所有评委亲笔签名)
优秀奖(20名): 2000元+证书 (由所有评委亲笔签名)
入围奖(若干名):证书
金、银、铜及“优秀组织奖”的得奖者将受邀在2008“利豪杯”中国首届沙发设大计奖赛的“颁奖典礼”
上接受奖项。
十一、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名单在媒体上公布,评审委员不得参加作品大赛。
十二、联系方式:
1、中国家具协会“2008‘利豪杯’中国首届沙发家具设计大奖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百子园5C-1203 邮 编: 100022
电 话:010-87766735/87766752 传 真:010-87766675
联 系 人: 吴国栋 孙 浩
2、运营机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8楼 邮编:201206
电话:021-5055 2222 传真:021-50321966
联系人:郭 婷 罗 玲
注意事项:
1、参赛者要提交:
(1)、原创沙发设计的三维效果图,以光盘的形式邮寄到大赛组委会。
(2)、平面彩色设计效果图(以喷绘图为佳),所有参赛作品的尺寸要求为: 420X594mm(A2)(竖向)。
2、请在“参赛报名表”内填写简要的设计说明:有关设计意念,使用功能、详细尺寸、素材及制造工艺等方面的说明。内容精练,建议字数不超过300字
3、由学校或班级统一邮寄的参赛作品,请按班别列清单以防遗漏,清单内容包括:参赛者姓名、参赛作品名称、参赛单位。
4、在提交的光盘中,请添加《报名表》电子版、本人相片电子版。
特别提示: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
2、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1)、作品规格大于或小于420X594mm(A2)(竖向)。
(2)、画面上涂污或在作品上粘贴其它文字说明。




















